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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申通STO”被上海市著名商标除名
 

因违规寄易燃物品致吉祥航空迫降,市工商局日前发布公告,撤销“申通STO”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。

2012年12月8日,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“申通STO”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,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

市工商局表示,此前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所属加盟企业违规承揽危险品快递业务,导致吉祥航空飞机临时迫降,危及民航安全,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。因此,为维护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良好声誉,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定,现决定对申通快递有限公司“申通STO”上海市著名商标予以撤销。

今年3月10日,上海飞北京的吉祥航班HO1253途中因货舱烟雾警告紧急备降。后经调查,引发事故的货物是含有易燃禁运品“二乙胺基三氟化硫”的申通快件。

因超出经营范围承揽危险品,并采取隐瞒手法将危险品谎报为普通货物运输,严重危及民航安全,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对申通快递处以注销货运代理资质的重罚。上海邮政管理局随后表示,已永久吊销浦东金桥申通快递公司的快递业务准可证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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